中共鄂西特委给中央的信
------恢复鄂中特委与通讯处问题
(一九二八年十月十日)①
中央:
鄂中沔阳派谭△△来宜,报告沔阳县委情形,组织尚存在,只有同志四百余人,□□□□□则为农民、知识分子。鄂中特委邓△△死,现已没有他们,因为天门、汉川、京山、潜江等县塌台。事实上潜江还有组织,并无人负责去恢复,脱离上级指导已久,其错误极多,现经逸群同志与之作两次长时间之谈话,特委令其马上回沔阳,规定其工作有:
(1)从速恢复新堤市委工作。
(2)与潜江、汉川、天门各县同志讨论恢复鄂中特委组织,并提出名单,宜昌转呈省委批准。
(3)将中央致鄂西特委信带回传达到每个同志。
(4)队伍中比较灰色同志,一律派到群众中去工作。
(5)提出对鄂中工作之具体意见,供省委讨论材料。鄂西特委认为有迅速恢复鄂中工作之必要,省委应即派人前往负责。宜昌与上游交通便利,四川省委交通中央既要鄂西特委负责,则鄂西与上海交通应力求完善,现特规定注意之点有:
(1)来信写“宜昌收”
(2)由轮船......②
前交四川省委通信处,现不适用,改为“宜昌商会......”③但此处只能通信,万不可接头。
鄂西特委十月份党费三百元、工费六十元,请由上海聚兴诚银行汇来至要!
鄂西特委
十月十日
注释
①原件无年代,此系编者判定。
②③系原件省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