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水朵
(1918.6——1992.10)江西省永新县石桥乡人。193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同年6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历任红六军团供给部排长、红六军团十七师供给部股长、红十八师五十二团后勤处长等职。参加了湘鄂赣、湘赣苏区的反围剿斗争,六军团突围西征和开辟湘鄂川黔苏区斗争,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。抗日战争时期,先后任三五九旅供给部会计、科长,四支队供给处长,南下支队供给部副部长等职,参加了三五九旅在晋绥、晋察冀边区的抗日斗争。在南泥湾大生产运动中,克服困难,积极筹措,创办了煤盐管理处、纺织厂和运输队。参加了被毛主席誉为“第二次长征”的南下北返,转战大江南北,坚持中原地区斗争,突围返回延安。解放战争时期,先后任三五九旅供给部长、二纵后勤部副部长、二军后勤部长等职,参加了保卫陕甘宁边区和解放大西北的重大战役。1949年10月随部挺进新疆南疆地区,屯垦戍边,开办了财会学校,创办了面粉厂、纺织厂、地毯厂,奠定了当地工业发展基础。
建国以后,1952年调后勤学院高级班学习,被评为优秀学员。先后任济南军区后勤部第一副部长、部长;济南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、司令部顾问(副兵团职)等职。1985年离休后,干劲不减,毅然奉命率三个师一万四千指战员筑公路、造水库、援建胜利油田,得军区通令嘉奖。“文革”期间奉命支左,任山东省省委常委、省革命委员会常委、省生产指挥部主要负责人,排除干扰,依靠各级干部,倾力抓好生产,为稳定形势,发展经济付出极大努力。
荣获二级八一勋章、三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和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,是第四届、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