晏福生(1904-1984)
原名晏国金。湖南省醴陵县人。一九二三年参加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。曾任安源煤矿工人纠察队队长。一九二六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一九二八年参加醴陵暴动,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醴陵赤卫团排长,湘东南独立师第三团副官,红八军第二十二师四十九团特派员、团政治委员,红六军团第十八师政治委员,第十六师政治委员,西路军总部教导团政治委员。参加了长征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一二○师三五九旅七一七团政治委员,陕甘宁留守兵团警备第一旅副政治委员,八路军南下第二支队政治委员,三五九旅政治委员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东北民主联军独立第一师政治委员,第二十八师政治委员,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副军长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湘西行政公署主任,湘西军区司令员,湖南人民政府民政厅厅长,湖南军区副政治委员、第二政治委员,广州军区副政治委员、顾问。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。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、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,中国共产党第七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。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。